比赛宗旨:中国钢琴作品比赛是1997年为纪念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而创立的一项面向全世界介绍中国钢琴作品、展示中国钢琴教学成就、加强文化交流的赛事。今年举办的第四届(香港)中国作品钢琴比赛宁波赛区比赛时逢香港回归十周年,很有纪念意义。通过比赛为促进宁波高雅艺术的普及,推动钢琴演奏水平的提高,同时选拔优秀选手代表宁波市赴香港参加第四届(香港)“海伦杯”中国作品钢琴比赛总决赛。
主 办:宁波市海外交流协会 宁波市音乐家协会
宁波日报报业集团音乐厅 宁波大学艺术传媒学院
宁波海伦乐器制品有限公司
组 委 会:主任:邹建伟
成员:费志军 孙福昌 王冬杰 陈海伦
评 委 会:由上海音乐学院、省、市钢琴家、教育家、音乐家若干名组成
总 策 划:宁波大学艺术传媒学院
比 赛 时 间:2007年11月23、24日
颁奖晚会及地点:2007年11月24日晚7:30 宁波音乐厅
比赛组别及曲目:
1、少年A组 (14-16岁,即199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初赛:一首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一首中国作品
决赛:一首海顿、莫扎特古典时期奏鸣曲第一乐章、一首中国作品(可同于初赛)
2、少年B组 (11-13岁,即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初赛:一首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849)、一首中国作品
决赛:一首海顿、莫扎特古典时期奏鸣曲第一乐章、一首中国作品(可同于初赛)
3、儿童A组 ( 8-10岁,即1998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初赛:一首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599)、 一首中国作品
决赛: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小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中国作品(可同于初赛)
4、儿童B组(7岁以下,即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初赛:一首练习曲(程度不低于拜厄60条)、 一首中国作品
决赛:一首外国作品、 一首中国作品(可同于初赛)
5、中国作品组(不限年龄,参赛组别最后由专家组根据选手自报曲目程度审核)
A、高级组(演奏时间4-6分钟左右)
初赛:一首或多首中国作品、 决赛:一首或多首中国作品(可同于初赛)
B、中级组(演奏时间2-4分钟左右)
初赛:一首或多首中国作品、 决赛:一首或多首中国作品(可同于初赛)
C、初级组(演奏时间1-2分钟左右)
初赛:一首或多首中国作品、 决赛:一首或多首中国作品(可同于初赛)
比赛奖项及奖金:(所有奖项的最终解释权在大赛评委会)
各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优秀奖若干名。
一等奖 奖金1000元、证书
二等奖 奖金300元、证书
三等奖 奖金100元、证书
优秀奖:证书
报名事项:
1、 报名者不分性别、年龄,凡在宁波地区居住、工作者均可报名参赛。(音乐学院等艺术专业院校师生不参加此次比赛)
2、报名处地点:通利琴行(县学街91号)二楼 通利音乐专修中心
咨询电话:87296603 87291606
3、 报名方式:
① 报名处报名:填写比赛报名表,随带近期1寸照二张,身份证(户口本)。
② 网上报名:http://www.nbqb.gov.cn/hlb_form.jsp?cid=010005 填写比赛报名表并上传近期1寸标准照
网上报名通过银行付费: 付费银行: 中国银行
户 名: 宁波市海外交流协会
帐 号: 819330072208091001
4、报名时间:截止2007年11月15日
5、报 名 费:120元(进入复赛的选手赠11月24日音乐厅颁奖晚会门票一张)
6、领取参赛证及抽签地点时间:
时 间:11月20、21日9:00-20:00
地 点:通利琴行(县学街91号)二楼
7、参加少年组、儿童组比赛的选手在报名时带上户口本或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便核查。
比赛规则:
1、参赛者必须背谱演奏。
2、比赛顺序由参赛者抽签决定。
3、在比赛中严格按抽签号来进行,比赛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并取消参赛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4、获奖者有义务参加在宁波音乐厅举办的颁奖晚会及音乐会演出。
香港总决赛将于2008年1月23日—28日在香港举行。总决赛将评选3名获奖者获得由德国斯图加特音乐学院提供的免试入学机会和一年免费全额奖学金。还将评选出1名获奖者由宁波海伦钢琴公司提供奖学金,用以在未来的4年中参加一次国际钢琴比赛的费用。
赴港参赛的一切费用选手自理。详见香港总决赛章程:www.hailunpiano.com www.chinaxyz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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